今年初台南強震後,發生未滿15歲未成年人死亡保險給付爭議。行政院會今天(16日)通過「保險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規定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若死亡,可理賠喪葬費,但死亡給付的約定無效,相關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。

根據現行「保險法」規定,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的人壽保險契約,死亡給付要在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。由於台南大地震後出現未滿15歲罹難者無法辦理理賠的問題,朝野立委之前已經提出許多修法版本,行政院會16日通過政院版。

修法草案規定,以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契約,除喪葬費用給付外,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無效;並規範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以新台幣30萬元為限。

行政院長林全表示,這次修法是兼顧未成年人保險保障權益,並防範道德危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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